- 保险期限: 至80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即交即领 见钱快 翻倍返还 金额高 一生无忧 健康保
年年贺岁 有关爱 灵活借款 现金来 万贯家财 传后代
保险责任
即交即领金
自生效日零时起30日后,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即交即领金”,本责任终止。
生存保险金
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0%
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59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自被保险人6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有效保险金额的22%
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79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
生日保险金
自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我们每年在被保险人生日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日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高度残疾或被保险人生存至59周岁的生日。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我们按期满时本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向身故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度残疾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本主险合同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我们将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附加险年金转换权
从本附加险合同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开始,您可以申请年金转换,即将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一部分或全部按我们当时提供的年金领取方式转换为年金,如转换后账户价值为零,则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附加万能保险合同特别约定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本主险合同的即交即领金、生存保险金、生日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满期红利将在给付当时自动作为保险费进入《长城附加金钥匙年金保险(万能型)》的个人万能账户。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即交即领金 | 自生效日零时起30日后,若仍然生存,将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即交即领金”,责任终止。 |
生存保险金 | 生存至18周岁,19周岁,2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按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的20%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
生日保险金 | 自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仍生存,每年在生日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日保险金”,直至身故、高度残疾或生存至59周岁的生日。 |
满期保险金 | 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按期满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 | 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高度残疾,按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向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至8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