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三方保险平台-亲民保险网!

4008-454-142

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4版)(2007修订版)

中国人寿
5人以上特定团员投保,保险期间一年,30天后一旦确诊重大疾病立即给付保险金额
已有 1022 人推荐
关注“亲民保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三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投保人对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三十日后(续保自续保生效日起),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 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我要提问
* 留言:

* 您的姓名: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
* 所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