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5/10/15/20/30年,至50/55/60/65/70/88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谁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长生人寿的瑞丰两全分红保险让你轻松获得长期保障同时又有常年红利,两全其美。瑞丰两全分红保险是广电日生人寿在上海地区推出的第一款分红产品,特有88岁保障,保障周期更长久。该产品集保障与理财一体,特别设计多种保障期限,配合灵活的缴费方式,可以组成多种保险计划,让您惬意享受美好生活。
·产品特色

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个性化的保险期限,特有88岁保障,保障更长久
灵活搭配,可以附加本公司多种险种保障,组成完善的保障组合分享红利,
客户可根据公司每年经营情况参与红利分配,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二、高残保险金
三、满期保险金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高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5/10/15/20/30年,至50/55/60/65/70/88周岁
保障期限: 5/10/15/20/30年,至50/55/60/65/70/88周岁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