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特色
28种重大疾病;同业相比,重疾范畴更广;
等待期间短,仅为三十天;
意外、疾病所致重疾全面保障
保障责任简述
重大疾病保险金
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或因在加入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保险计划,成为本合同之被保险人之日起三十天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重大疾病(见附录一),且自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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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