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宝”还本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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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
- 中短期健康保障,大病无忧,保障40种重疾;保还本,选保期,自主灵活;交费易,多种选择。
- 保险期限: 20/30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男性18-47周岁、女性18-50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享安心,大病无忧
“如意宝”还本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是针对客户重大疾病保障的需求而推出的一款保障计划,40种重大疾病保障充分满足客户需求,为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保还本,资金安全
与以往重大疾病保障相比,本产品设计更为人性化,充分考虑客户利益。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则给付满期保险金,保证还本,资金安全。
主附险,周全照顾
本产品由主险和附加险组成,主险考虑客户的资金安全,保证还本,附加险则提供高达40种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倾心呵护,尽量关怀。
选保期,自主灵活
本产品保险期间有20年、30年供选择,交费期间则根据客户所选择的保险期间进行配置,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保险期间,在分解交费压力的同时,为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保险期间选择。
低门槛,轻松投保
本产品为电话销售专属产品,只需符合职业条件即可申请,无需体检,一个电话就可在最短时间内为您和家人添加一道安心符。
交费易,多种选择
本产品通过电话投保,银行划账交易,月交、季交、年交随意选择,交费方便,保单专人递送,足不出户就可完成全部投保过程,贴心服务送到家。
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则按如下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年交/月交/季交)×已交保险费的总期数×105%
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身故,按如下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年交/月交/季交)×被保险人身故时已到期的保险费期数。
重大疾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按附加险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按主附险已交保费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险合同终止。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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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如身故,按如下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年交/月交/季交)×身故时已到期的保险费期数。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已交保险费的总期数×105%。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