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5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险种特色
生活无忧,安心过冬
您只需一次性投保中新大东方长江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便可享有长达五年的红利收益与人身保障,助您安心抵御经济寒流。
突发意外,高额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您最高享有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伤害身故特定保障,让受伤的心得以宽慰
满期领取,贴心关怀
保险满期后如未发生赔付,则满期领取与基本保险金额相等的满期生存保险金,成功实现资产保值,更多彰显人性关怀。
安享红利,聚沙成塔
在保险期间内,您可年年领取红利,聚沙成塔;能在经济寒流的冲击下,成功实现个人资产不断增值。
身故全残,双重保障
您还享有长达5年的身故/全残双重保障。
保单贷款,变现灵活
人性化保单贷款功能,变现灵活,使您轻松应对人生困难时期。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疾病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一年内因疾病导致的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给付已交保费;一年后因疾病导致的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给付基本保额 |
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 一年内因意外导致的身故,给付已交保费和2倍基本保额之和;一年后因意外导致的身故,给付3倍基本保额 |
满期保险金 | 保险满期后如未发生赔付,则满期领取与基本保险金额相等的满期生存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5年
保障期限: 5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企图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或自虐;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
因发生上述情形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合同终止,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保单贷款本息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