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点
1、规避择时风险:定期定额投资,均衡投资成本,助您从容应对变幻莫测的资本市场,不再为选择投资时机烦恼。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给付 | 若身故,则按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
全残给付 | 若全残,按收到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的理赔申请书及相关理赔申请 材料后第一个计价日计算出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若本合同尚有保单账户价值,我们向受益
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
终止,若本合同尚有保单账户价值,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