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三方保险平台-亲民保险网!

4008-454-142

金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信泰人寿
长期保障10年,包含满期金及分红金的领取,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身故
已有 1022 人推荐
关注“亲民保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0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灵活组合,量身定做

多种交费期、多种保险期、多种附加险可供您按需进行灵活组合,制定属于您自己的保险计划。

保额分红,增值快捷

按保额分红,分红基数逐年递增,终了分红给您多添一份回报。

 领取方式,自由选择

满期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也可转换为年金分期领取。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 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 病身故的,我们按如下公式计算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已交费年数÷交费期间 年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我们按如下公式计算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2×身故时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的已交费年数÷交 费期间年数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日本合同有效 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保障期限: 10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我要提问
* 留言:

* 您的姓名: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
* 所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