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幸福家园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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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安联保险
- 中长期健康保障产品,提供31种重疾保障,重疾最多可赔付两次,意外疾病住院也可赔付,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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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30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90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点
1、较低投入,建立健康保障基金
只需较低投入,即可建立健康保障基金,防范重疾及住院风险。保障涵盖31种重大疾病,特有二次赔付机制,助您治疗康复;如发生住院,还能按合理住院费用的自负部分获得补偿。
2、幸福基金,提高家庭生活品质
无论是否发生重大疾病,满期时均可获得幸福基金,轻松实现家庭梦想。
3、保单分红,分享经营成果
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时间越长,红利越多,为您带来意外之喜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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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于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合同 约定的重大疾病的的症状或体征,并且按合同对于重大疾病的定义 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则 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约定比例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 因意外事故而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则不受等待期 的影响。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在等待期内首次出现合同约 定的重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或者在等待期内按合同对于重大疾病 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仅按合同比例 无息退还最后一期已交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年后,初次出现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组别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并按合同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医院初次确诊为患有该重大疾病,按合同的基本保额乘以约定比例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身故给付 | 若身故,则按约定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满期生存给付 | 若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合同仍然有效,按十倍的基本保险 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
住院费用给付 | A 型保障:若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经医 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的,若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住 院,以其每次住院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为基础,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 险支付办法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扣除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 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给付住院费用保 险金。若未以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住院,则以其每次 住院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 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的 80%给付住院费 用保险金。每次住院的给付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所载的合同的基本保险金 额,且每个保单年度内发生的所有保险事故所对应的给付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保 险单所载的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倍。 B 型保障:若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经医院 医师诊断必须住院的,按照其每次住院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被保 险人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 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的 80%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金额不超 过保险单所载的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且每个保单年度内发生的所有保 险事故所对应的给付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保险单所载的合同的基本保险金 额的五倍。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90周岁
保障期限: 30年
保障期限: 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