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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关爱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互联网)

太平洋保险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特定白血病、轻症白血病、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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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至30、60周岁或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17周岁

产品特色

1、投保方式灵活

太保关爱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互联网)的保障期限有保至30/60周岁、保终身三种可选,强力持久,缴费方式有趸交、3/5/10年交四种可选,能够满足不同人群和家庭的投保需求。

2、提供专项白血病保障

太保关爱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互联网)是一款专为少年儿童设计的白血病专项保障产品,其保障范围包括了特定白血病保障和轻症白血病保障,并且在轻症白血病保障出险后,特定白血病保障仍持续有效,保障全面且稳定。

要知道,属于Binet分期A期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症状轻微,大多起病缓慢,治疗效果较好,生存率高,治疗费用也远低于其他白血病,其严重程度达不到重疾的标准,因此市面上重疾险一般均将其排除在外,而2022太保关爱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互联网)这样的少儿白血病专项保险可以弥补这个缺口。

3、保单权益实用

太保关爱保少儿白血病疾病保险(互联网)提供了保单贷款和保费自动垫交的权益服务,实用性强,让保障期间的资金周转更加灵活。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特定白血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白血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白血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白血病,按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特定白血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轻症白血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白血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白血病保险金。轻症白血病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白血病,按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轻症白血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17周岁


保障期限: 至30、60周岁或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特定白血病保险金”和“轻症白血病保险金” 的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4)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5)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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