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三方保险平台-亲民保险网!

4008-454-142

吉祥人寿美满恒赢年金保险

财信吉祥人寿
属于投资理财保障产品,第5年可领取生存年金,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或全残保障。
已有 1022 人推荐
关注“亲民保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20/30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年金

自本合同第5个年生效对应日起(含当日)至保险期间届满日前(含当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我们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的10%给付生存年金。

 

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患上本合同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我们按本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和身故或全残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满期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生存年金 自合同第5个年生效对应日起(含当日)至保险期间届满日前(含当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的年交保险费的10%给付生存年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患上合同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和身故或全残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20/30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我要提问
* 留言:

* 您的姓名: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
* 所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