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三方保险平台-亲民保险网!

4008-454-142

沿海内河渔船保险

已有 1022 人推荐
关注“亲民保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

产品特色

第四条 保险渔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搁浅、倾覆、沉没、碰撞、触礁;

二、火灾、爆炸;

三、雷击、八级以上大风、龙卷风、海啸、洪水、崖崩、破坏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踪六个月以上。

第五条 保险渔船因发生保险事故所产生的救助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六条 保险渔船上的锚、橹、螺旋桨、缆、链、绳索、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与船体遭受同一保险事故而同时受损时,本公司负责赔偿。

经特别约定承保的渔网、子船、艇只有与船体同时灭失,本公司才负责赔偿。

第七条 保险渔船在航行或作业中发生碰撞,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按本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八条 保险渔船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渔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保障范围

暂无说明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责任免除

第九条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费用或碰撞责任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适航或不具备作业条件;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力行为或政府征用、扣押;

三、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 下列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正常维修、保养、油漆费用以及蚀损、自然磨损、潜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污染的费用;

三、任何人员伤亡和疾病引起的费用;

四、因遭受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我要提问
* 留言:

* 您的姓名: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
* 所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