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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454-142

未受损之附属或接口设备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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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

产品特色

未受损之附属或接口设备附加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契约对于任何承保之建筑物或机器设备,因保险事故发生遭受毁损或灭失而无法置换时,其附属或接口设备虽未受损,但已无法单独使用,则此附属或接口设备无法单独使用之损失,将视同保险事故所致之毁损或灭失。

保险人对于未受损但无法单独使用之附属或接口设备之赔偿责任,每一事故以该受损标的物赔偿金额的      %为限,但不得超过人民币       万元。

(具体内容请查看详细条款)

保障范围

暂无说明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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