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视机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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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保险
- 专属家用电视机承保产品,保障电视机因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抢劫以及供电部门在作业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电压过高致使受损造成经济损失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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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电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击;
(二)供电部门在作业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电压过高,致使电视机受损;
(三)盗窃、抢劫;
(四)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保障范围
暂无说明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电视机使用过度或保养不良造成的损失;
(二) 电视机自身的质量问题;
(三) 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失;
(四) 私自拆卸造成的损失;
(五) 由于电视机年久失修造成的损失;
(六) 保险事故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七)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