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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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
- 适合已抵押房屋的屋主投保产品,保障房屋因火灾、爆炸、台风、洪水、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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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电、泥石流、暴雪、冰雹、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该项费用以对应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为限。
保障范围
暂无说明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保障期限: -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或司法行为;
(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第八条 对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二)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三)房屋贬值或丧失使用价值;
(四)任何形式的罚款、罚金;
(五)任何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