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大都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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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人寿
- 意外保障产品,主要提供意外医疗保险金,先从社保或公费医疗报销可获得更高赔付比例。
-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所致伤害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则我们将按如下规则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 (1) 若人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将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 = 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已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任何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2) 若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将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 = (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180日内已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任何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90%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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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所致伤害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则我们将按如下规则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 (1) 若人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将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 = 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已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任何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2) 若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将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补偿保险金 = (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180日内已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任何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90%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或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主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免除情形;
2 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和分娩以及由其引起的并发症;
3 健康检查、疗养、静养或康复治疗;
4 因疾病或接受治疗引起的并发症、药物不良反应;
5 因精神疾病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情况;
6 过敏或原发性感染、细菌性食物中毒、矫形整容手术(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列)、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7 职业病、美容手术或任何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导致的住院和手术;
8 被保险人患腰椎间盘突出、肩周炎、颈椎病、腰肌劳损;
9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0 被保险人未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