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60周岁
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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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床位费日日给付。
花费越多,给付比例越高,真正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保险责任
1、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本合同生效六十日后,患疾病在本公司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所引起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住院床位费保险金
(2)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险金
②如果被保险人不是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身份住院并接受治疗,对被保险人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杂项费及手术费,本公司对其医疗费用超过500元的部分,按附表(二)栏中所规定的比例计算给付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险金。
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
2、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均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附表:
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7)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住院医疗费用 |
(一) |
(二) |
|||||||
本公司给付比例 |
被保险人自负比例 |
本公司给付比例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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