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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454-142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B 款)

中国人寿
专属少儿投保的住院补贴产品,提供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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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半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本公司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四十五日为限,且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的住院日数以九十日为限。等待期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日与本次入院日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住院定额给付 若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 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我们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半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诊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二、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三、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四、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五、被保险人的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


六、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或矫形手术;


七、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诊疗;


八、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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