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附加龙e行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2014)(第一版)
-
君龙人寿保险
- 短期医疗保障产品,针对因意外导致的住院治疗提供住院补贴。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 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于医院住院治疗的,我们按保险单上所载明该 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免赔天数),向意外伤害 住院日额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但每一被保险人 每次事故住院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免赔天数由您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 |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于医院住院治疗的,按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免赔天数),向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但每一被保险人每次事故住院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日额 保险金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 动车;
(5) 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 致的伤害;
(6)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他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
(7)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 不在此限;
(8) 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 感染者不在此限;
(9) 被保险人疗养、康复治疗,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0)美容、视力矫正手术、外科整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但因遭受意外 伤害事故导致的必要外科整形手术不在此限;
(11)装设义齿、义肢、义眼、眼镜、助听器或其他附属品,但因遭受意外伤 害事故导致的不在此限,且其装设以一次为限;
(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 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 同对该被保险人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