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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附加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农银人寿
专属学生意外保障产品,针对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提供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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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医疗保险金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医疗保险金 若因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治疗并导致医疗费 用支出,按照其每次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的分支机构所在 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 扣除免赔额 50 元后按照投保人与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赔偿,或按政府的 规定获得赔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医疗保险赔付(包括本公司对此保 险事故的赔付)及其他第三方获得赔偿,在扣除已获得赔偿后, 按照前款约定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醉酒;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疾患(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9)被保险人进行美容医疗、整容手术、牙齿治疗或矫形、屈光不正之矫治; 

 

(10)被保险人患有脊椎间盘突出症、先天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

 

(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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