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绿舟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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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
- 提供意外住院定额补贴,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补贴金额,单次补贴不超90天,累计补贴不超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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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本公司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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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我们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年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与主合同相同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二、被保险人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中国境外治疗;
三、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