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并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仍未结束的,我们继续承担本条第一款所列的保险责任至住院结束。
无论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是否延续至保险期间届满后,因同一次意外伤害而住院的,最高给付天数以180 天为限。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住院补贴保险金 | 因发生意外伤害,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的,我们按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主险合同列明的“责任免除”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如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我们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