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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汇誉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汇丰人寿
汇丰汇誉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属于年金保障产品,提供基本年金、额外年金、特别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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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至88周岁/至105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4周岁

产品特色

汇丰汇誉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特别生存保险金,一次性给付,额外年金,持续给付,满期保险金,期满给付,红利分享 锦上添花。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年金

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年金领取日(含)起至保障满期日(不含),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仍生存,将于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100%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年金受益人分配该保单年度的基本年金。年金受益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已分配的基本年金。

额外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79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仍生存,将于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 6%的已交保险费总额向年金受益人分配该保单年度的额外年金。年金受益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已分配的额外年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障满期日当日 24 时生存,将按 20%的已交保险费总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特别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当日 24 时仍生存,将按 20%的已交保险费总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合同的特别生存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向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扣除累计已分配的基本年金、额外年金以及已给付的特别生存保险金(如有);

(2)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至64周岁


保障期限: 至88周岁/至105周岁

责任免除

汇丰汇誉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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