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本暂时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并在本暂时合同有效期内以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其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暂时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金额以所申请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时,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身故,我们应给付的身故保险金金额为准。对同一被保险人,我们根据所有暂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承担的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之和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若发生保险事故时,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我们根据本暂时合同承担的身故保险金与本公司其他保险合同及其他公司保险合同约定或实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之和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金额为限。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在本暂时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并在有效期内因此导致其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暂时合 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