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产品特色
幸福无忧保意外保障计划A款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残疾的,我们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180日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残疾的,我们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因发生意外伤害,并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的,我们对在一次事故中发生的符合合同签发地的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补偿。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