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高:1、保底收益高
(保底利率3.5%,合同写明)
2、结算利率高
(万能账户结算利率连续17个月6%)
大:1、资金灵活性大
(账户资金可按年或按月或不定期领取)
2、费率优惠力度大
(重疾与身价保障费率低,满足全需求)
全:1、功能全面
(目前市场上功能最全的产品之一)
2、保障全面
(56种重大疾病+15种轻症+意外保障)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若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及合同每一年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年金,直至身故。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但若自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在给付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年金。 若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则按身故当时基本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一种或多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期限: 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