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产品特色
适合经常搭乘高速列车出行的商旅人士,超低投入,高额保障灵活选
“无论人生有何计划,工银安盛人寿一一帮你筹划。”
产品属性
意外险
适用人群
适合经常搭乘高速列车出行的商旅人士
产品特色
超低投入,高额保障灵活选
产品功能
提供高速列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障
保险利益
-
价格低——最低仅需8元
投入8元,可获全年10万元保险保障,高性价比;
-
保额高——最高500万元保障
10万至500万保险金额灵活可选,高额保障与您尊贵的身份相得益彰;
-
双保障——意外身故、残疾全保障
涵盖高速列车意外身故和残疾双保障,尽享安心出行;
-
无限次——全年不限乘坐次数
保障期间内不限乘坐高速列车次数。
*本产品介绍仅供参考,责任免除及犹豫期等以保险条款为准。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高速列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高速列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 日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高速列车意外身故保 险金予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搭乘高速列车期间,自被保险人踏入高速列车的车厢起至抵达本次车程目的地 走出高速列车的车厢为止。 |
高速列车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高速列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 标准”)中所列伤残,我们根据“评定标准”对其伤残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所确定的 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高速列车意外残疾保险金予本合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被 保险人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高速列车意外残疾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70周岁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残疾,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 、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二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 被保险人醉酒、 故意自伤、 自杀,但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药物过敏;
五 、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 、 被保险人猝死;
七 、 战争 、军事行动、恐怖主义行动、 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原子能武器、 生物武器或化学武器。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
人身故或发生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如果本合同的 保险期间不足 180 天,则退费金额为零。如
果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大于或等于 180天,我们将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
保险费若未满期保险费不足以扣除手续费, 则退费金额为零。
一 、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二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 被保险人醉酒、 故意自伤、 自杀,但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药物过敏;
五 、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 、 被保险人猝死;
七 、 战争 、军事行动、恐怖主义行动、 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原子能武器、 生物武器或化学武器。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
人身故或发生残疾的,本合同效力终止。如果本合同的 保险期间不足 180 天,则退费金额为零。如
果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大于或等于 180天,我们将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
保险费若未满期保险费不足以扣除手续费, 则退费金额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