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乘坐或驾驶公务车及私有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保险金额表所列明的对应交通工具种类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乘坐或驾驶公务车及私有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发生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我们按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乘以给付保险金。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乘坐或驾驶公务车及私有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将按保险金额表所列明的对应交通工具种类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乘坐或驾驶公务车及私有车辆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发生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按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乘以给付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