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享安康”员工福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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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包含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医疗费用、重症监护室医疗费用、住院补贴、28种重大疾病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升降梯或手扶梯意外还可享有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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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亲民保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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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身故的,我们将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内(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接受治疗,我们按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不超过合同的保险金额。 |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 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须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期间,我们将按在重症监护室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付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每次意外伤事故累计给付的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不超过合同的保险金额。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的原因造成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明确列举的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合同保险金额计算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
意外住院津贴 | 在加入包括合同在内的保险计划,成为合同之后,于合同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我们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我们将按以下规定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一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10元/单位/天)/保险单位数x实际住院天数 |
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障期间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
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 若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以该事故为直接的原因造成烧烫伤,达到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烧烫伤保险金给付表所列烧烫伤情况之一的,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合同保险金额计算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
双倍赔偿保险金 | 如果在下列情形之一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符合上述第(1)至(3)项 保险金给付条件,则我们在给付上述第(1)至(3)项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 保险金: ①以乘客身份乘坐在行驶在固定路线的公共交通工具内; ②在一般载客用升降机或手扶电梯内(矿场及任何建筑工地升降机除外)。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保险事故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因精神科疾病而导致的(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工CD-10)》为准);
(2)怀孕、分娩、流产、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孕、节育(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3)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4)因疾病住院治疗;
(5)牙齿的治疗和修复、视力矫正、矫形整容手术;
(6)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
(7)投保单位或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
(8)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9)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醉酒或斗殴;
(10)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1)被保险人参加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武术比赛、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辐射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