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7天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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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保障,高额相伴;投保便捷,自助生效;全国通赔,自驾安心。
保险责任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 | 如果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私家车驾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私家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私家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烧烫伤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行驶过程中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烧烫伤,且自该 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后仍然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比例规定:《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表》)。如果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们将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如果不同 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烧烫伤保险金额为准;如果后次烧烫伤 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烫伤保险金;如果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8-65周岁
保障期限: 7天
保障期限: 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