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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人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

财信人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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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18岁

产品特色

财信人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优势:

1、只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在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的大、中、小学学生或幼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2、投保人范围灵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投保保险。

3、保障全面,这款产品推荐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等。在保障学生个体意外伤害的同时,能够补充突如其来的校园巨灾风险带来的损失。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前合同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类别,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类别进行评定,按该标准规定的评定结果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不再承担意外伤残保险金责任。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从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按意外住院补贴日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累计给付日数达到180日时,不再承担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责任。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18岁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财信人寿校园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 更多详情请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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