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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儿郎健康成长计划

保险期间灵活可约定,包含年金、分红金的领取,保障因一般、意外、公共交通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且保障少儿和成人的重大疾病和轻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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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计划简介


涵盖“轻症、重症、意外保障、月度津贴、年度红利”的长期健康保障计划,根据少儿各个成长阶段的需求,提供不同侧重点的保险保障。该计划缴费期间、保险期间灵活多样,具备风险保障、资金积累及保单分红的多重功能,是少儿综合保障的理想选择。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全残保险金 年金首次领取前,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累计已缴保费的110%。(2)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等待期后,如果在年满 18 周岁前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重大 疾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等待期后,如果在年满 18 周岁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 在等待期后,如果在年满 18 周岁前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轻症疾病,并且在轻症疾病确诊前未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在等待期后,如果在年满 18 周岁后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轻症疾病,并且在轻症疾病确诊前未确诊患合同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年金 自年金首次领取日起,至年金领取年期届满时,在每个保单周月日,如果生存,我们按给付月度年金,年金领取届满时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年金首次领取日前,如果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身故或全残,我们在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的同时,额外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事故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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