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至25/30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17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0岁可投保,保障无缝隙
一款突破最低投保年龄限制的少儿保险。出生满5天即可投保,相当于让您的孩子一降生就拥有了大额健康保障,成为一个真正的福气宝宝,也使父母对新生儿的爱和保护无缝对接、即刻体现。
专属少儿险,“30+1”病种全
一款专为子女成长阶段设立的少儿专属重疾产品。涵盖30种少儿常见重疾并特设一项少儿高发重疾——白血病,少儿疾病种类覆盖广而全,为您宝贝的健康提供最全面的保障。
满期返本110%,长成享礼金
一款孩子长大后就可返还全部保费的少儿重疾计划。当孩子25岁或30岁人生独立时,将获得相当于所交主附险保费总额110%的满期保险金,当年的投入可以全部拿回,更有增额收益。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也将获得主附险所交保费110%的身故保险金,可确保您的资金安全。
最高保额30万,充足免担忧
一款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可高达30万元的少儿重疾计划。该计划不但保障全,保额也相当充分,未成年人可承保的保额最高为30万元。让您孩子的重疾保障一步到位,健康成长无后顾之忧。
保费双豁免,保障想周到
一款创新加入保费双重豁免功能的少儿重疾计划。若孩子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之后的保费可以全部豁免,帮助减轻家庭负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之后的保费也可以豁免交纳,保证合同不失效。双保费豁免功能设计体现周到体贴、彰显人性关爱。
5元一天起,天天享安康
一款真正实惠的少儿重疾计划。“宝宝安康”每份为1800元,买一份相当于一天交5元保费,买两份相当于一天交10元保费,价格可承受,您还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分3年、5年、10年交清保费。“宝宝安康”要让每个孩子都能拥有获得保障的可能!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满期保险金 | 若保险期满仍生存,我们按约定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 之和×交费次数×110%。 |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1.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 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 数。 2.若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约定的金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 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10%。 |
保险费豁免 |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至25/30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
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
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
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予豁免保险费:
(2)投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