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三方保险平台-亲民保险网!

4008-454-142

小康之家•小博士少儿两全保险

0至14周岁可投保,满期可一次性领取基本保额,针对假期以及乘坐公共交通意外额外给付保险金。
已有 1022 人推荐
关注“亲民保服务号”买保险快人一步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至25/30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14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周全计划,培养未来之星
?  三金支持,铺就锦绣前程
?  双重保障,呵护健康成长
?  保费豁免,延续您的关爱
?  灵活搭配,满足个性需求
?  资金安全,财务健康安心



保障责任


    满期生存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创业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返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支付的合同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特定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
    若被保险人出现下列情况(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除按“身故或全残保障”的约定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在法定节假日或其所就读学校规定的寒、暑假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
    (2)被保险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
    合同所称“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指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满期生存保险金 生存至保险期满,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创业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在保险期满前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1)已支付的合同保险费; (2)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特定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 若出现下列情况(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除按“身故或全残保障”的约定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在法定节假日或其所就读学校规定的寒、暑假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 (2)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 “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指自意外伤害发生起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14周岁


保障期限: 至25/30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负特定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给付责任,但按本保险条款“2.4 保险责任”中“身故或全残保障”的约定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

(12)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13)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14)被保险人扒车、跳车。

我要提问
* 留言:

* 您的姓名:
* 手机号码:
* 验证码:
* 所属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