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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红满堂年金保险

保证领取大学4年教育金,满期一次性领取所交保费的110%,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时可豁免余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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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至30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12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说明


生命人寿的这款“生命红满堂年金保险”,致力于为0-12岁孩子提供大学教育金保障,能够全力支持中国青少年公益事业和事业的发展,为您的孩子带来一份切实的保障。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大学教育保险金 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或经免试推荐,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认可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3录取为普通全日制本科4大学生,且入学后能通过教育部相关学籍注册,本公司将在核定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首笔大学教育保险金;若该被保险人在首笔大学教育保险金给付日之后年度的对应日5仍生存,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剩余的大学保险教育金,直至给付完第四笔大学教育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给付 若在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且自始不符合本款第一项规定的大学教育保险金的给付条件,我们将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6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六十周岁,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之日起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12周岁


保障期限: 至30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护理状态,或导致投保人身故、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二、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故意自伤;

 

五、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4;

 

六、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上述第二至八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其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所致身故或全残的,或被保险人从事上述高风险运动使自己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护理状态,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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