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12周岁
产品特色
12岁以下儿童的专属商品
■专为出生60天至12岁的小朋友所设计,提供专属保障。
限期缴费 满期选择二选一
■缴费至15岁,保障至25岁。期满可选择终止合同,或者把保单转换为当时可转换的保险。
现金给付助您一臂之力
■高等教育保险金给付一:当被保险人18、19周岁时,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现金。
■高等教育保险金给付二:当被保险人20、21周岁时,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5%给付现金。
■创业保险金:当被保险人22周岁时,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现金。
■发展保险金:当被保险人25周岁时,公司按保险金额30%给付现金。
现金红利回馈客户
■从第一个保单年度开始,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实际红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投保人可选择储存生息、现金领取或抵缴保险费的方式领取现金红利。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公司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足一周岁,身故保险金为当时保险金额的30%;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一周岁但不足两周岁,身故保险金为当时保险金额的60%。
附加险灵活搭配保障更全面
24种少儿重疾保障,雪中送炭,减轻财务困扰,尽父母之责
■重大疾病包括:严重胃肠炎、急性重症肝炎、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哮喘、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等,详细内容请参阅合同条款。
少儿意外伤害保障
■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不幸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时起七天后仍生存,且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合同内不同等级的残疾程度,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注:残疾等级共分七个等级,给付比例由10%至100%,详细内容请合同条款)
■烧烫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不幸遭遇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烧烫伤,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时七天后仍生存,且造成附表所列的残疾,可获得相应的保险给付。
全面医疗保障配搭保障更周全合意
■可选择附加住院津贴、手术津贴、意外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长期疾病保险。组成周全合意的综合保障计划。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我们将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时不足一周岁,身故保险金为当时保险金额的30%;若身故时已满一周岁但不足两周岁,身故保险金为当时保险金额的60%。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发生合同定义的重疾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付保险金。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不幸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时起七天后仍生存,且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合同内不同等级的残疾程度,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 |
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 若不幸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时起七天后仍生存,且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合同内不同等级的残疾程度,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两年内自杀身故;
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被保险人因犯罪行为或因拘捕而导致身残。
附加保障的责任免除,请阅读保险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