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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稳赢投资保障计划

大都会人寿
保险期间可约定,包含满期金及分红金的领取,保障一般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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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0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1.保证收益 安全稳健

10年期满后,保证16.5%-18%的收益;并有红利分享机会,为您的财富锦上添花。


2.现价增长快 变现灵活

现金价值累积增长快,三年末现价超过所交保费;五年末现价与同业五年期产品满期金相当。


3.意外保障 双倍赔付

因意外身故或全残还可获得双倍保额的保障。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1倍保额  


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2倍保额  


满期金:1倍保额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后身故,我们将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 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第一个保险单周年内(包括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身故,我们将按您已交保 险费的总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后全残,并且经过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确 认,我们将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第一个保险单周年内(包括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全残,并且经过有资质的 伤残鉴定机构确认,我们将按您已交保险费的总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身故的,我们在按照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前提下,将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意外 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全残 的,并且经过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确认,我们在按照规定给付全残保险金的前提下,将按合同所载 的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保障期限: 10年

责任免除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1) 合同1-(1)~(7)所列的各项责任免除事项; 

 

(2) 被保险人自残或自伤。 

 

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1) 法院宣告死亡,但无法证明被保险人的失踪为意外事故直接导致; 

 

(2) 因疾病或接受治疗引起的并发症; 

 

(3) 在接受整容手术或者接受治疗时遭遇医疗事故; 

 

(4) 被保险人使用药物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 

 

* 发生上述1-(1)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或全残的,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 发生上述除1-(1)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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