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宝贝少儿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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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贝成长乐无忧,重大疾病安心保。 25种重疾2种特疾全覆盖,呵护宝贝安心成长。 让父母放心呵护,祝宝贝安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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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至25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30天-16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宝贝成长乐无忧,重大疾病安心保。
25种重疾2种特疾全覆盖,呵护宝贝安心成长。
让父母放心呵护,祝宝贝安心成长。
保险责任:
安心宝贝少儿两全保险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保险期间届满, 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缴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附加安心宝贝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一)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合同与主险合同实际缴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本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除条款2.3.2条约定之情形外,本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本条“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与本合同生效(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的,本公司除按前款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特定疾病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本条“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然生存,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按照合同已交保费给付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合同生效1年内确诊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已交保费给付保险金,1年后确诊合同定义的重疾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发生意外事故确诊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经医院确诊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我们除给付重疾保险金外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30天-16周岁
保障期限: 至25周岁
保障期限: 至2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