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精彩未来」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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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保障25年,包含生存金、满期金及分红金的领取,保障包含身故、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重症监护室医疗、33种重大疾病及身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功能
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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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至25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12周岁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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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已缴的合同标准保险费和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已缴的合同标准保险费的110%。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已满18周岁后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在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外,我们还将额外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有条款中所列的重大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最高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 |
意外伤残保险金 |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可获得意外伤残保险金。本项责任由信诚附加少儿意外伤害保险C款提供,最多可续保至18周岁。 |
保费豁免 | 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从我们收到理赔申请书后下一期合同应缴保险费开始。 |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事故入住重症监护室,我们将按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12周岁
保障期限: 至25周岁
保障期限: 至25周岁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2年内自杀;
(2)您故意造成;
(3)被保险入故意犯罪或者杭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 )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本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将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