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福惠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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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人寿
- 长期保障15年,包含生存金、满期金及分红金的领取,保障身故、公共交通意外永久完全残疾、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特别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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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限: 15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多重保障,贴心关怀
定期返还,及早获益
双重分红,保额递增
满期回报,保值增值
保险责任
身故
身故保险金
按有效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所在的交费年度数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按有效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所在的交费年度数的3倍给付
残疾
公共交通意外永久完全残疾慰问金
按有效保险金额乘以永久完全残疾时所在的交费年度数给付公共交通意外永久完全残疾按有效保险金额乘以永久完全残疾时所在的交费年度数的3倍给付
养老
生存保险金
每3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理财
按有效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满期保险金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第 3 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当日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 15% 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并且身故时已年满 18 周岁,我们将按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乘以身 故时所在的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额应获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并认可。 |
公共交通意外永久完全残疾慰问金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将按本合同的有效保险 金额乘以永久完全残疾时所在的交费年度数给付慰问金,本合同终止。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特别给付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并且身故时已年满 18 周岁,我们在给 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所在的交费年度数的 2 倍进行特别给 付,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我们在给付上述慰问金的同 时,再按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乘以永久完全残疾时所在的交费年度数的 2 倍进行特别给付,本合同终 止。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我们按满期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 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15年
保障期限: 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