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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附加财富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A款(2017)

万能型终身年金产品,提供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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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本附加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项下的保单账户价值;
(2) 本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减本附加合同累计已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和已领取的年金后的余额。

本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包含实际交纳的一次性支付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以及已转入的保险费。

 

年金 
自本附加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被保险人可向我们申请分期给付年金。若被保险人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按当时被保险人的保单账户价值的5% 给付年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附加合同终止。 (1) 身故时附加合同项下的保单账户价值; (2) 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减本附加合同累计已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和已领取的年金后的余额。
年金 自附加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分期给付年金。若于申请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的5% 给付年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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