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1、年金给付
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含开始领取年金日),根据您选择的年金领取方式按以下标准之一给付年金。年领:我们将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保险单所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月领:我们每月按保险单所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8.4%给付年金。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含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本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0%;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后身故,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本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0%扣除已领取年金金额之后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含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项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时累计已交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0%; 2)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在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后身故,我们将按照身故时累计已交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0%扣除已领取年金金额之后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年金给付 | 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含开始领取年金日),根据您选择的年金领取方式按以下标准之一给付年金。 年领:我们将每年在保险单周年日按保险单所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月领:我们每月按保险单所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8.4%给付年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1)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除(1)外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