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至85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养老关爱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养老关爱金。
二、保证给付养老关爱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则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止为保证给付期。如果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向保证给付养老关爱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关爱金,其数额等于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79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期间,我们应向养老关爱金受益人给付的养老关爱金之和,同时本合同终止。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养老关爱金 | 自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终止,如果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 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养老关爱金。 |
保证给付养老关爱金 | 如果在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则自年满6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 单周年日(含当日)起至年满79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止为保证给付期。如果于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向保证给付养老关爱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关 爱金,其数额等于自身故之日至年满79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日)期间, 应给付的养老关爱金之和,同时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保障期限: 至85周岁
保障期限: 至8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