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至88周岁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即交即领,年年返还——60周岁前每年领取保额的8%(首次领取时间为保单生效满一百日),精彩生活天天相伴;
年金给付,养老无忧——60周岁至87周岁,每年领取保额的30%,安享无忧的退休生活;
八八祝寿,双倍返还——88周岁给付2倍保额的祝寿金,尊贵的生活品质相伴一生;
年年分红,利上加利——年年享受专家理财带来的红利分配,分红账户复利计息,实现财富积累;
生命保障,爱心延续——身故金不低于基本保额的2倍,体现对家人的无限关爱,为幸福人生保驾护航;
保单贷款,资金灵活——如遇急需资金,可用保单贷款,灵活方便,实现资金的二次运用;
一张保单,终身受益——一张保单同时满足教育金、医疗金、养老金等多重需求,一份投入,终身受益。
保险责任
一、生存金给付
本计划生效日后每个保单年度,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含)。首期生存金于合同生效一百日且保单已过犹豫期时给付。第二期生存金于合同生效满一年零一百日给付,以后每年生存金给付日为保单周年日。
二、养老金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本公司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7周岁。
三、满期祝寿金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本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祝寿金,本计划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前身故,本公司将按全部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计划终止。
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身故,本公司将按以下三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
-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计划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前已发生的生存金及养老金之后的余额;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未满18周岁前身故,将按全部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年满18周岁后身故,将按以下三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 人身故时本计划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扣除身故前已发生的生存金及养老金之后的余额; |
生存金 | 生效日后每个保单年度,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金直至年满59周岁(含)。首期生存金于合同生效一百日且保单已过犹豫期时给付。第二期生存金于合同生效满一年零一百日给付,以后每年生存金给付日为保单周年日。 |
满期金 | 若生存至88周岁,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满期祝寿金。 |
养老保险金 | 若生存至60周岁,每年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养老金直至年满87周岁。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至88周岁
责任免除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