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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人寿葆如意养老年金保险

财信人寿葆如意养老年金保险属于养老年金保障产品,提供养老金、保证给付金,还有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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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3周岁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养老保险金

自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按以下约定给付养老保险金:

若您选择年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

若您选择月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4%给付养老保险金。

保证给付保险金

将根据您选择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按以下约定给付保证给付保险金:

①若您选择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方式一,无保证给付保险金。

②若您选择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方式二,自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起的10个保单年度为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③若您选择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方式三,自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将按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与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已交纳保险费、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之后身故:

①若您选择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方式一,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已交纳保险费大于已给付养老保险金总额的,保险公司按两者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已交纳保险费小于或等于已给付养老保险金总额的,保险公司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若您选择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方式二或方式三,无身故保险金责任。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3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证给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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