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保障 |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或自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初次发生而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重大疾病 |
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额 |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或自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因疾病,初次发生而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金额。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如果在下列期间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附表所列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
担保险责任,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因附表所列第29 项所导致的除外);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将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