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癌症确诊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后初次发病(续保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本公司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但因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恶性肿瘤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内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本公司无息返还本合同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癌症确诊保险金 | 若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 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若于观察期内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 定义的恶性肿瘤,无息返还本合同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被保险人患恶性肿瘤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二、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三、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保险费退还比例表》向投保人比例退还本合同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