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按满期当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65周岁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份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自或最后复效日起2年内自杀;
2.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 ).(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获主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将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主合同效力终止。